職場問題是每個職場人都要經歷,都要學習的事情,職場中到底要怎麼與上級下級以及同級同事相處,如何才能做到不得罪人?
毋庸置疑,職場就是個名利場。作為人又都有名利之心,只是程度不同而已。有名利之心必然會有名利之爭,也只是程度和形式不同而已。
但是在名利的職場中,有三個不能爭卻是要特別需要牢記的原則。一旦突破了這個原則,不但爭不來名利,還可能適得其反、得不償失,陷自己於極為不利的境地。
一、不與上級爭鋒鋒有“鋒芒”之意,此處的鋒特指屬於上級的名與利,乃至實質的權利與地位。
對於上級的這些東西,作為下級是不能與之爭鋒的。這其實是個職場中的大忌,你要破了這個忌,可以說在職場中就沒得好了,很少會有因此而“善終”的。
因為你和上級根本不在一個量級上,上級頭上戴著帽子;手中握著權力;身下坐著位子;背後還有根子,他想滅你可能只是一瞬間的事。
你想跟他爭鋒,可能剛露出苗頭,就被人稀裡糊塗的斬落馬下了。也許上級可能真的沒你能力強、資歷深,但人家畢竟是上級,不服你得忍著,是龍你也得臥著。
況且,服從領導、各司其職也是職場中的一個基本遊戲規則,所以跟上級爭鋒不但是與上級做對,而且是挑戰整個職場的規則。鑒於此,你還是安分守己、不要做這種意氣用事的舉動為好。
二、不與同級爭寵同級是職場中與自己聯繫最為密切的一個人脈圈子。
牽扯到工作中的協調合作,決定著工作的效率和結果。與同事爭寵是引發矛盾的導火索,一旦點燃四處起火,你甭想再有一刻的安寧,也別再夢想著團結和諧了。還
有一點,“寵”它也不是爭就能爭的來的,“爭”反而顯露出自己的自私和狹隘。作為領導總是看重于那些有能力、有擔當、有心胸肯付出的正能量員工,對於那些搞歪門邪道、嘩眾取寵爭名爭寵的下屬,他們往往是不屑的。有
活搶著幹,有飯讓著吃。如果你真能淡泊名利、名利面前讓一步,這種風範可能更能贏得人心,那個“寵”可能會不爭而自來的。
三、不與下級爭功與下級爭功是蠢材領導才能做出的事。
這種上級他算不清帳,一頭漿糊。老百姓把貪婪吝嗇到極點的人稱為“傻禮迷”就是指這種人,看到利,不管這個“利”是誰的,什麼性質,該不該爭,都要去爭搶。
試想,下級的功勞不就是你的功勞嗎?那還用爭嗎?下級有功正說明上級領導有方,領導的好啊,與下級爭功爭到哪去呢?
下級有了成績上級應該鼓勵、表揚乃至嘉獎,使這個下級乃至整個科室、部門、團隊都因此受到鼓舞和激勵,使士氣大增、再接再厲,創造更大的佳績。下級有功績不鼓勵、不表揚那是上級缺乏用人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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